相邻权纠纷是最典型的鸡飞狗跳的小案子,案件多半涉及非物质性利益,很难用金钱衡量,律师费收费偏低。
这类型的案子事实的认定其实还不算最难的,但处理的过程却异常艰难,因为原被告双方多半存在难以调和的矛盾,而双方当事人中的某一方,甚至双方的性格又多半极难相处,钻牛角尖,认死理,非常不好沟通。
因此,律师遇到这样的案子也很头疼。
像姜贤这种比较成熟的律师,根本不屑于在这种案子上浪费宝贵的时间,宁愿拿给徐莺时这种新手律师练手,他自己只在需要签字或者出庭的时候出现便是。
徐莺时记得上大学的时候,有老师曾经说过,相邻权纠纷堪称新手律师的“下马威”。
事实认定上,证据收集与现场勘查对新手挑战大;法律适用中,多法规综合且部分概念模糊,新手难以把握;纠纷解决时,需极强的沟通协调能力,诉讼结果难测,都给新手律师带来困扰。
特别是与当事人沟通的环节,让他们这些在象牙塔中被保护得很好的年轻人,第一次真正的知道什么叫“物种多样性”,被胡搅蛮缠的当事人骂哭,甚至打哭的律师不在少数。
有一部分新手律师,特别是女孩子,就是因为受不了这样的委屈,选择早早地放弃律师生涯。
当然,徐莺时是不会嫌弃这样的案子的,这毕竟是徐莺时第一次独立办案,而且还可以拿到两千块钱,很是兴奋,从姜贤那里要了案件资料,便屁颠屁颠地往桂花巷赶去。
去往桂花巷的地铁上,徐莺时认真阅读了案件资料。
案件的原告和被告都是居住在桂花巷128号院四栋一单元的居民。
原告李娟,居住在一单元二楼,43岁,职业是一名护士。
被告叫叶炳权,居住在一单元一楼,62岁,本市退休工人。
诉讼的事由也很奇葩,叶炳权在一楼自家的小院子里养了一只大公鸡,每天凌晨五点到七点之间,大公鸡都会打鸣。
老旧小区的居民,多半是老年人,本来起得就早,公鸡定时打鸣倒成了他们不花钱的闹钟,对此没有什么意见,和叶炳权相安无事。
不过李娟不一样,她是护士,经常上夜班,凌晨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家里,本来想好好休息,刚闭上眼就被大公鸡尖锐的打鸣声吵醒,李娟本来睡眠就不好,一旦被吵醒,便根本睡不着了。
长期休息不好,导致她在工作中连续出现失误,有一次甚至差一点用错药,造成严重的医疗事故。
为此,李娟在医院被通报批评,并且被扣发了当月的绩效和奖金。
李娟曾经多次找叶炳权本人,也曾经找到社区的人出来协调,要求叶炳权将大公鸡送到郊区,都被叶炳权拒绝了。
李娟迫于无奈,这才找到姜贤律师帮忙。
从现有的案件资料来看,这个案子并不复杂,叶炳权养的公鸡凌晨打鸣,确实影响到了李娟的休息,而李娟要求他停止侵害,将公鸡送走的要求,也合情合理。
徐莺时此行的目的,主要是做个现场勘察,和叶炳权初步沟通一下,以及指导李娟固定证据。
“徐莺时,你到了联系上李娟,找到社区的人一起去,跟这种老头子说话注意一点,千万别和他吵。”临行前,姜贤担心徐莺时吃亏,千叮咛万嘱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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