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业习惯的使然,刑斌进入紧挨着客厅的书房。
书房里整整齐齐,纤尘不染,书桌上的招财猫有节奏的晃动着猫爪,借着斜射的光线,桌面上依稀有几个旧的指纹印记。
“有指纹。”刑斌指指桌面。
“采集过,技术组做过对比,是毛会得的指纹,这间书房,估计也只有毛会得回来的时候用吧,你看这一屋子,稀稀落落的放着几本书,书架子上的酒,比外面酒柜里的都还多。”
“酒是催化剂,除了催化男女之间那点事儿,也可以催化大脑里某一方面的思想跳动,我倒觉得无妨,品着酒看着书,不失为一种情调。”
“屋子里的贵重物品没有丢失,其实任何东西都没少。”刚子道。
刑斌点点头,“窃贼意外地惊醒了胡女士,事起仓促,没时间也没什么机会再顺上任何物品,要不钱包总能顺上一个吧,现金不多但银行卡总会有,而且我相信胡女士的钱包里不止一张卡,出去找一台柜员机,放卡进去随便试密码,诸如123456或六个一这样不像密码的密码,有不少人是这样设的银行卡密码,包括我老父亲。就算错了被吞掉也无所谓。“
“能跑路就不错了,这种情形下,要么制服事主,要么拔腿就闪人,还想顺东西,是自求落网。况且,最值钱的金银首饰都在柜子里。“
刑斌指指墙上那副落款于右任的对联,“这一副字,如果是真品,市场上价格在6位数,如果能进拍卖行,有人炒作一下,七位数也不是没可能。我要是贼,进来卷了这副字走人就好了,省多少事儿,轻松易得,悄无声息地就盗得宝贝。“
刚子叹了一口气,“读书识字,长进文化,父母从小教育我们,真不是费话。“
“那货要能知道这副对联的价值,也不至于沦落到当一个毛贼,都不用进卧室,直接进书房卷了对联就走,也不会发生接下来的行凶、伤人,偷窃跟持械伤人,这是两种不同的罪行,刑罚力度也差别大了去。”
不过刑斌心里清楚,相对于一个毛贼,现金是最实际有效的。
贵重的金银饰物等物品,小件便于携带,身上任何一个口袋都可以装下,不需要专门准备放贼脏的袋子,出手也并不麻烦和琐碎,算是入室行窃的次选。
珠宝钻石,价值虽然不菲,但首先得识货,还需要有专门的渠道销脏,否则根本出不了货无法变现,但也算是一个再次选,必竟也是方便携带。
古玩字画这类艺术品,则更高了一个档次,首先携带不方便,其次私下里很少有人会收货,正规渠道或是进拍卖行,以普通毛贼的能力,基本没法走通,通常是不会在毛贼的考虑范围内。
而现金,是首选,可以了无痕迹的任意使用,不用担心走露或留下一丝痕迹,所以,无论如何,窃贼都会进入房间搜索,以一个毛贼的常识判断,现金通常会放在卧室的床头柜里,可以确定,案犯就是一个普通的小偷,趁着风高月黑,随机找了一户人家打秋风。
只是,在这个互联网兴盛的大时代里,能家里放上一千元现金的家庭,怕也是不多了。
“此贼想来文化程度也不会太高,虽然连续作案,但手法并不高明,纯粹是有一副贼胆,但大脑还是没有跟得上现代文明的发展。“刑斌道。
“何以见得,就凭他放着这副起码六位数的对联不偷,却费神耗事的在房间里翻箱倒柜?还要意外地惊醒了事主,偷窃变成了伤人,罪加一等?“刚子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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